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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3 浏览:1692

 

各有关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在站管理,有效检查督促博士后研究工作,提博士后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站一年左右的博士后进行考核,现将本次考核办法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年左右的博士后。

二、考核内容

按照博士后进站协议,对博士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博士后进站一年内发表的论文,申请到的科研项目、基金和专利等情况;

2、研究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3、科研能力、工作态度和协作精神等。

二、考核方式

博士后填写《长安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见人事处博管办网站),中期考核工作由各有关学院组织实施。

三、考核标准

博士后中期考核标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 优秀:

1、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很快,获得国家自然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2、至少有一篇论文被SCI收录,或至少有2篇论文被EIISTP收录。

(二) 良好:

1、进站后工作进展快,已取得初步研究性成果;

2、申请到厅局级科研项目:

3、有1篇论文被EIISTP收录,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三) 合格:

1、按照进站协议顺利开展研究工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

2、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1篇))。

(四) 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

1、由于主观原因研究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够努力;

2、无特殊原因未进行中期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体现

(一)学校对考核优秀的博士后,给予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参加全省或全国性的各种优秀博士后奖励评选。

(二)若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后,应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由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博管办。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学校将暂停发放工资(全额资助博士后),并限其三个月内改正,否则劝其退站。

五、补充说明:

(一)博士后发表论文是指本人为第一作者,长安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

(二)请各学院须于2012630日以前将考核结果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三)校企联合博士后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博管办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中期考核博士后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