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基金资助

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7 浏览:40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210号),2026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等资助20万元、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指标向民营经济领域倾斜支持。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2.申请人应是经批准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聚焦“四个经济”发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领域,精准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升级、重大工程实施和重点项目攻关;或围绕“中国式现代化陕西实践”等重大命题,开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需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的研究思路和先进的研究方法;

4.按在站2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人员不得申报。已经获得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请合作导师在“七、合作导师推荐意见”栏对申请人和申报项目进行评价并签字,申请人在“八、申请人承诺与单位审核”栏签字。另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佐证材料包括:进站审核表、进站备案证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等,向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邀请2名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将《申请书》与相关材料按照封皮、目录、申请书、专家推荐意见及佐证材料的顺序正反面打印、胶装后(封皮使用《申请书》第一页)于2026年9月11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渭水校区北辰楼704室)。另请各学院同时将电子版《2026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申报书》每人一个WORD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大小3M以内)打包发送到邮箱bgb@chd.edu.cn,逾期不再受理。

3.人事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陕西省人社厅。

4.陕西省人社厅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统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请各位申报人认真检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2.与陕西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通过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申报,与外省工作站或创新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3.请各学院加大工作宣传,切实组织好本学院的审核和推荐工作。


附件1: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6年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