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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10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工作安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年全国共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9.校企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10.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准备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于2026331日前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至学院层级审核。在线提交后,由系统生成《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于2025331日前发送至校博管办邮箱bgb@chd.edu.cn

3.校内专家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测算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知悉专家评审流程和打分方式。

2.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

3.涉密项目请做好脱密处理。

4.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博管办联系。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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