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396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拟进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与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4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人员资助期内的日常生活费用,包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等。
按照有关要求,2025年继续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国资计划的申请人须为2025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具体条件详见《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及《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
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申请人为自2023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 档)资助的人员,且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三、工作安排
2025年度国资计划即日起开始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4-6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公布获选结果。2025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8月31日申报截止,9月份组织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一)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档)
1.个人提交申请(3月17日前)
申请人参照《2025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在系统中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系统在线生成《申报书》电子文档后,填写《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所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以上两份电子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关系所在学院。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3月17日前申请驳回。
2.学院审核(3月18日-3月20日)
(1)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科研诚信以及个人成果材料。
(2)学院于3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书》电子版、《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推荐人员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博管办邮箱bgb@chd.edu.cn;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校博管办(渭水校区北辰楼704室)或发送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至bgb@chd.edu.cn。
3.学校审核(3月21日-3月27日)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上报全国博管会。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
1.个人提交申请(4月29日前)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在系统中填写、上传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系统在线生成《申报书》电子文档后,打印纸质《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科研成果材料(一式一份),并填写《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人事关系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4月30日-5月7日)
(1)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科研诚信以及个人成果材料。
(2)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学院于5月7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书》电子版、《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推荐人员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博管办邮箱bgb@chd.edu.cn;并将《汇总表》纸质版(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申报书》报送至学校博管办(渭水校区北辰楼704室)。
3.学校审核推荐(5月8日-5月16日)
学校根据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测算的设站单位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三)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4),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24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3年前完成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评审工作每年9月开展一次,通过专家评审(评分标准见附件4)遴选确定资助人员并印发通知。2025年,申请人个人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的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仅申报A档或仅申报B、C档,符合条件也可同时申报A、B、C档。其中,同时申报博新计划(A档)和B、C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我校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三)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制定研究计划,认真努力完成科研任务,申报时填报的相关信息将作为科研业绩评估考核的依据。国资计划获选人员未提交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材料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四)请各学院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真实性;并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参与申报。入选国资计划的博士后在博士后基金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附件1:2025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推荐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