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后出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10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博士后出站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站对象
已参与2024年度聘期考核的师资博士后及由学校流动站自主招收的在站满4年但仍未办理出站手续的博士后。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博士后完成科学研究工作,形成出站研究报告,可申请出站。出站申请由博士后本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长安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长安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至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具体出站指南可参考“长安大学博士后网站—进出站管理—出站指南”版块(网址:https://postdoctor.chd.edu.cn/2019/0621/c8152a167987/page.htm)。
(二)专家评议。博士后人事关系所在学院组织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内的5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包括校外专家1-2人)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议,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在《长安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填写出站考核结果。
(三)办理出站。各学院于2025年3月7日前将出站纸质材料提交至校博管办(渭水校区北辰楼704室)。校博管办为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博士后办理出站手续。
三、延期出站及退站
在站期间若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的经费尚未使用完毕或其他情况,可申请延期出站。由博士后本人填写《长安大学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经合作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校博管办。若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未及时提出延期出站申请的博士后,学校将做退站处理。
人事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