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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438

各学院、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管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工作安排,202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全国计划资助25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博新计划、BC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个人申报及单位审核时间为520日至630日。

四、申报流程

1.公布岗位

2024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在德国的博士后研究岗位自即日起可在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官网的申报系统中查阅(网址: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home)。

2.个人申请

请申请人于627日前登陆中国博士后进出站系统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审核

单位在630日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五、遴选及其他事项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2.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3.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德方开展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选人员在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完成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5.未尽事宜以中国博士后官网的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董老师 010-62335015

   附件1: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事处

           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