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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325

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在站博士后、已出站博士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大赛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佛山市人民政府承办,是我国博士后制度实施以来举办的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的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总决赛初定于20211119-1125日在广东省佛山市举办。赛事主要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同期包括举办全国博士后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

创新赛、创业赛。两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参赛者根据项目所在地或项目负责人中博士后所在的设站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在各地区参加预选。

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不划分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海外(境外)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由全国大赛执委会直接受理。

全国博士后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对接会主要包括:博士后工作成果展;博士后人才招引;博士后项目对接。

二、工作安排

        (一)创新赛、创业赛参赛工作

        请各设站学院按照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通知精神,对照参赛条件要求,认真做好参赛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并在20219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站:https://postdocinno.gdhrss.gov.cn/web。各流动站至少推荐1个参赛项目。

(二)揭榜领题赛参赛工作

根据全国大赛执委会《关于发布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榜单的公告》,请各流动站设站学院积极发动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踊跃揭榜,于202110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三、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参加全国大赛总决赛的人员,除享受全国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省配套激励政策:

1.入选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下年度博士后资助重点考虑对象;在陕创办企业,可享受我省创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我省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贷款贴息支持。

2.在大赛中获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获奖等次适当给予奖励;可破格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在陕创办企业,可优先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并推荐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管办首次举办的全国性的博士后人员创新创业大赛,请各单位保质保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各设站学院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三)大赛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在总决赛现场设置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和人才交流、成果转化对接专区。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人事处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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