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年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853
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院、在站博士后、已出站博士后: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加快集聚博士后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大力支持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将共同举办2021年中国•山东(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现就我校“2021年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简介
“青岛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大赛”于2019年开始在青岛市城阳区举办,吸引了来自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参赛,大赛已评选出一批具有较高创新性和良好市场转化前景的项目,紧密贴合新旧动能转化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肯定和好评。本届大赛以“博揽英才 创领未来”为主题,继续实行“人才+产业+资本”的人才招引方式,为博士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畅通渠道、搭建平台。
今年,大赛按照参赛项目性质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其中创新组主要面向博士后(在站或出站)主导研发的创新项目即在新经济、新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创新性的项目。创业组主要面向博士后(在站或出站)主导研发的创业项目即在新经济、新技术领域具有成果转化落地、产业化、市场开发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项目。
二、赛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渠道:大赛官网www.qdbsh.com;
2.报名材料:参赛申请表、项目计划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博士后个人身份证、博士后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7月31日。
(二)比赛
1.初赛:采用在线评审的方式,成绩在大赛官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8月中旬完成;
2.复赛:采用视频路演的方式,成绩在大赛官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官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8月底完成;
3.决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现场或视频路演的方式并网上直播,成绩在大赛官网、中国博士后官网和官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官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官微公布,9月中旬完成。
三、大赛奖项及项目扶持措施
(一)奖项
1.创新组和创业组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胜奖若干名;
2.金奖奖金20万元、银奖奖金10万元、铜奖奖金5万元,优胜奖无奖金;
3.所有获奖项目均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扶持措施
1.对获奖并落户城阳区的项目,最高可获得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和1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且3年免费使用;
2.对获奖并落户城阳区的项目,经创投机构认定后可以给予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3.对城阳区有较大经济贡献的项目,可获得其地方经济贡献50%-100%的资金奖励;
4.对在城阳区内工作的,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最高可无偿赠送30%产权;
5.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享受市、区相关创业资助。
四、大赛联系方式
1.电话:0532-80968311、0532-58659516;
2.邮箱:bshcy@qdbsh.com。
请各学院着力做好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在站博士后、已出站博士后、博士后所在科研团队积极参与,切实发现、推荐具有较高创新性和良好市场转化前景的项目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