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4 浏览:2749
各流动站设站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9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1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其中对西藏、新疆地区重点倾斜。“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不面向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单独申报。2021年资助约3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面上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注意事项:
(1)“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面上资助一同组织,不需单独申请。
(2)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3)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材料提交
网上申报系统2021年2月1日开放,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版。
3.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资助资格。
(3)2021年3月16日前,申请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请联系学校博管办,替换原《申请书》。
四、其他
1.请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积极申请,在规定时间内(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6日)提交申请材料。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知悉专家评审方式、经费使用、成果追踪等内容。(附件1)。
3.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请各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与合作导师主动沟通,认真撰写申报材料。
人事处博管办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