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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浏览:2068

各流动站设站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博管办〔20216号文件精神,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1日开启,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共分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具体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资助金额及拟资助人数如下(详细申报指南请见附件):


项目名称

申报开始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

资助经费

拟资助人数

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202121

2021930

共资助两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人民币20万元//年,设站单位配套资助人民币10万元//

500人以内

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202121

2021415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项目获选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

100

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202121

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6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1030

每人2万元人民币

100

香江学者计划

202121

2021415

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

52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02121

2021415

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元

25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202131

2021430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40

 

2021年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位申报人要认真检查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请各设站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积极参与“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2021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事处博管办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