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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发布时间:2019-03-01 浏览:4228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19年度全国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31日—425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申请人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由德方进行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报送至博管办。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博士后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纸质《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刻制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同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联系人:贺鑫

联系电话:029-82338708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北院教学区行政楼22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