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浏览:7466
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5批面上资助、第12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简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拟资助人数为当年全国设站单位进站总人数的1/3,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对在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资助。不含所在地区的部队设站单位,中央直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所;优先对所申请项目与资助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资助计划”与本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无需单独申请。2019年全国拟资助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资助地区由原西部地区扩展至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二)特别资助(站中)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年全国资助人数约为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后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面上资助。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若完成或提前结束派出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7.注意事项:
(1)“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实施。
(2)校企联合博士后研究人员项目申报时可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若选择独立评审,在项目评审阶段将与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申报项目分开评审。
(3)流动站自主招收和校企联合招收博士后在申报时均可选择长安大学。
(二)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学校在站博士后人数下达(约在站人数的1/10)。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若完成或提前结束派出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1.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12.注意事项:
(1)校企联合博士后研究人员项目申报时可选择是否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若选择独立评审,在项目评审阶段将与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申报项目分开评审。
(2)流动站自主招收和校企联合招收博士后在申报时均可选择长安大学。
三、申报程序
(一)面上资助
1.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在线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至学校层级审核。
在申报软件生成并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
2.材料提交
2019年2月27日之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224室)。
3.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资助资格。
(二)特别资助(站中)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在线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并提交至学校层级审核。
在申报软件生成并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双面打印)。
(2)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材料提交
2019年3月6日之前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2册,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行政楼224室)。
3.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资助资格。
(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再网上传输。
四、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积极申请,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知悉专家评审流程和打分方式(见附件)。
3.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请各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与博士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认真撰写申请材料。
联系人:贺鑫
联系电话:029-82338708
人事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