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大学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金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1688
为更好地发挥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在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益,根据《关于对省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组通字[2017]3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已到资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现就具体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1.核查人员(名单见最新群文件excel)
(1)2013年、2014年、2015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获得者
(2)2013年、2014年“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获得者
2.具体要求
根据《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获得科研项目资助和配套资助的博士后按照资助申请书的项目预算和经费要求,到我校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邵红云)核查资助的具体使用情况,填写长安大学“陕西省博士后资助金”使用情况统计表(表格见最新群文件word),并于5月26日(本周五)前交到校博管办。
联系人:人事处博管办-贺鑫
联系电话:029-823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