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基金资助

关于做好第十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

发布时间:2017-01-16 浏览:2539

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的通知》精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十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 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特别资助。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8.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开展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但须由学校出具证明。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在申报软件中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学校,由学校在网上进行审核提交至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交博管办(224室)审核,由博管办报送国家博管会。
    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封面。
    4.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学校在站博士后人数1/10的比例下达。
    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认真填报,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
    2.为提高基金申报成功率,请申请者仔细阅读《2017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见附件),并积极主动与合作导师沟通交流,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填报工作。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请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报人进站学科一致。
    5.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若从新修改系统中个人信息,则需重新打印纸质申请书。
   
    联系人:贺鑫

    联系电话:029-823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