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66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继续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以下简称“DESY”)、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于利希”)、德国达姆施塔特重离子研究所(以下简称“GSI”)等多个研究中心合作
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中心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
德方经费资助标准为:DESY和GSI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并提供保险;于利希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或新近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
2. DESY和GSI要求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于利希要求申报者年龄不超过33周岁;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所在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人员需依托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报。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请人提交《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即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中德博士后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及英文翻译件,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学校出具的攻读本科及硕士、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例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1份。
(三)审核申报材料
学校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如申请人在2016年10月31日前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申报及获选资格。
四、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送交校博管办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申报资格。
(三)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或德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及公证的英文翻译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下载网址:
联系电话:82334742 82338708
博管办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