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6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2807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是由国家发改委2004年8月批复设立的国内首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是我国目前唯一以航空为专业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9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航空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涉及西安航空基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规划等重大课题的研究;与区内企业联合开展航空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项目、课题的研究。2016年,航空基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优秀人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招收计划
2016年,航空基地博士后工作站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重点围绕航空基地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等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
2016年研究选题如下:
1、西安通用航空产业辐射带动作用研究
2、中国航空城产城融合发展思路研究
3、航空基地产业协同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4、航空基地工业用地土地集约利用度提升策略研究
5、航空基地人才聚集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机制研究
6、航空基地管委会知识型员工激励体系研究
二、招收条件
工作站重点招收管理学、经济学及航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博士学位,或预计2016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并取得学位的应届博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
5、具有航空专业知识背景者优先;
6、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三、报名要求
申请人员应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向航空基地博管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用A4纸打印装订):
1、《博士后申请表》(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2、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信》(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
3、博士后选题研究计划概要;
4、回国留学人员需提交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6、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申请,待论文通过答辩后,再递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四、经费及待遇
1、博士后进站后的工资待遇按照《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站支持博士后申请国家和省市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资助金主要用于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
3、工作站为博士后提供相应的办公和研究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7号 邮政编码:710089
联系部门:西安航空基地管委会博管办
联系人:谢威 电 话:029-89083517
传 真:029-86855309 邮 箱:4096068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