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基金评审工作,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面向全省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增补评审专家。为做好该项工作,学校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学院推荐的专家应在学校科研一线工作,并热心于科学研究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1.被推荐人应为相关专业的教授(研究员)或博士生导师。部分二级学科(见附件1),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2.优先推荐的专家: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中青年专家、百千人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
二、推荐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推荐专家认真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2.各单位须对《陕西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并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见附件3)。
三、其他
1.在陕西省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库中已有的我校专家名单见附件4。
2.不限制推荐专家人数,非设站学科也可以推荐专家。
联系电话:82338708
人事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