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1 浏览:1946
各有关学院、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为提
一、考核对象
进站一年
二、考核内容
按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内发表的论文,获奖、申请的科研项目、基金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
2.研究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3.科研能力、工作态度和协作精神等。
三、考核要求
1.博士后本人填写《长安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并向学院提交进站以来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
2.由各学院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专家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
3.考核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
4.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
1.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很快;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3.至少有1篇论文被SCI收录,或至少有2篇论文被EI、ISTP收录。
(二)良好:
1.进站后工作进展快,已取得初步研究性成果;
2.申请到厅局级科研项目;
3.有1篇论文被EI或ISTP收录,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
(三)合格:
1.按照进站协议顺利开展研究工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
2.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1篇)。
(四)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
1.无特殊原因未进行中期考核。
2.进站后未申报科研项目。
3.进站后没有发表过与在站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五、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学校给予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优秀博士后评选。
2.考核不合格者,限期两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同时学校将停发全额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等其他待遇。
六、其他
1.校企联合博士后的考核工作由工作站组织实施,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2.中期考核表由各学院签字盖章并于
人事处
二○一四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