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博士后培养质量,督促、检查博士后进站以来的科研究工作情况,学校决定对2013年3月-2013年6月期间进站的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及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进站一年左右及未参加上次考核的在站博士后(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按照博士后进站协议,对博士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博士后进站一年内发表的论文,获奖、申请的科研项目、基金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
2.研究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3.科研能力、工作态度和协作精神等。
三、考核程序
1.参加考核的博士后从人事处博管办网站 “表格下载”栏下载并填写《长安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表中所填科研成果均指进站一年内,长安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成果。提交所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科研、获奖等证明材料;
2.各学院负责实施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3-5名专家组成;
3.考核以博士后汇报进站以来的科研工作、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
4.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
1.进站后研究工作进展很快,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2.至少有1篇论文被SCI收录,或至少有2篇论文被EI、ISTP收录。
(二)良好:
1.进站后工作进展快,已取得初步研究性成果;
2.申请到厅局级科研项目;
3.有1篇论文被EI或ISTP收录,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
(三)合格:
1.按照进站协议顺利开展研究工作,符合项目进度要求;
2.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1篇)。
(四)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不合格)
1.无特殊原因未进行中期考核。
2.进站后未申报科研项目。
3.进站后没有发表过与在站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五、考核结果处理
1.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学校给予奖励,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和优秀博士后评选。
2.考核不合格者,限期两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同时学校将追回支付给全额资助博士后的工资。
六、其他
1.校企联合博士后的考核工作由工作站组织实施,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2.中期考核表由各学院签字盖章并于2014年7月2日前报博管办。
人 事 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