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3日各在站博士后:
按陕西省人社厅博管会要求,凡2012年 9月1日以后办理出站的博士后,需附加报送“博士后个人在站基本情况介绍”,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中应反映的主要内容:
(1)博士后个人基本情况;
(2)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课题及具体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成果以及对单位、社会和未来该领域发展方面的影响等情况;
(3)在站期间获得资助情况(包括国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科研基金、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等);
(4)在站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5)在站期间的专业学习、工作及参与其它科学研究情况;
(6)出站考核情况。
2、材料撰写要求:尽量采用人物事迹介绍形式,材料中表现人物工作研究过程、关键环节、创新贡献等要素时,要有具体的细节和生动的事例,同时附加一些工作环境中的电子照片,文字要求不少于3000字。
3、报送材料时请将文字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博管办,对有代表性的典型事迹和博士后,省博管办将通过《陕西人才》、陕西博士后网站进行宣传,同时也积极向国家博士后工作网站上进行推荐。
4、出站时以前需报送的其它材料不变。
博管办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