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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7 浏览:1719

 

各相关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员;

⑤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工作的组织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择优推荐至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1
.本批次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24110日登录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

341125日进行网上申报。

4.《申报表》请于425之前报送校博管办,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表》中的校验码需与网上一致,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