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十八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12 浏览:2318
各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关于申报第四十八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通知[中博基字(2010)08号]”函的要求,第四十八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将于
一、请拟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不能申请资助:
1、在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2、将在六个月内期满出站的。
三、申报程序:
1、在
2、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六份(A4格式,双面打印),不需另加封面,在左侧装订,签字后交学校博管办。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前沿性,具有较高的科学和应用价值;
2、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并将一些重要的成果或奖励(复印件)附后。
2、“投送学科名称”应以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所属的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学科交叉的,请注明学科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
3、申请者须经合作导师和一位同行专家共同推荐。重点对申报项目在学术思想上的创新、特色和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对预期成果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评价。推荐意见需专家本人签名。
4、“设站单位名称”应填写“长安大学”。
五、其它:
1、“基金申报”是博士后在站期间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
2、申报材料送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
3、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