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接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通知,中国博士后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即将开始。现就做好此项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评议,择优推荐的方式。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8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纸1张,双面打印,以便存档)。
3、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bgb@chd.edu.cn。
四、有关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2、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3、“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4、请拟申请的博士后将申报材料务必于2010年4月20日之前报学校博士后管理科。
5、申报评审费由学校统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