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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08年招聘博士后项目信息

发布时间:2008-11-06 浏览:4457

一、浙江概况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东海,南邻福建,西接安徽、江西,北连
 上海、江苏,陆域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现设杭州、宁波2个副省级城市, 9个地级市,90个县(市、区),常住人口4980多万。浙江山青水秀,物产丰富,人杰地灵,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素有鱼米之乡、丝茶之府、文物之邦、旅游胜地的美誉。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发扬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率先进行市场取向改革,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先发优势,赢得了发展先机。进入新世纪,浙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综合实力迅速增强,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发展路子。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达186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7128元(相当于4883美元),居全国第4位;财政总收入跃过三千亿,达3239.89亿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达8265元,均居全国第3位,城乡居民纯收入分别连续7年和23年保持省区第1位。当前,浙江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为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构建和谐浙江而努力奋斗。

二、浙博士后
   
国的博士后制度是借鉴国外培养优秀人才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创立的一项吸引、培养和使用年轻高层次人才的制度。2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这一制度,顺应了日趋激烈的世界科技人才竞争新形势,适应了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对促进
 “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
近年来,在国家人事部的大力支持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的博士后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截止目前,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已达48个,设站学科覆盖理科、工科、农科、医学、社会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0家,累计招收博士后1900余名(现在站780余名)。同时,浙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创业环境也吸引了大批博士后期满出站后继续留在浙江工作,博士后人才已成为我省经济、科技、教育等事业发展的新生中坚力量。作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站和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加快发展,探索了一套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模式,为省内企业引进年轻高层次人才,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注重发挥博士后群体在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优势,积极组织博士后、专教授团赴全省各地开展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活动,为地方企业腾飞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援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博士后工作将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总揽,以促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造就创新人才的总体要求,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批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的博士后人才队伍,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

三、博士后优惠政策
   
为优化浙博士后人才环境,推进博士后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人才吸引、培养、使用和促进科技进步中的作用,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浙江省建立了省级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生活补助、出站留浙工作博士后的安家补助、择优项目资助和优秀博士后奖励。
博士后生活补助
申请条件:各工作站经批准招收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非设站单位经批准招收的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博士后从事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应具有先进性和开创性,并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推动和促进作用。
补助标准:
 3万元

科研项目择优资助
申请条件:在我省各流动站、工作站工作、进站半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来我省做博士后的海外留学博士;品学兼优,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浙江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出站后愿意留在浙江工作。
资助标准:一类资助2万元,二类资助1万元

出站后留浙工作安家补助
申请条件:在我省境内各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在浙江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工作协议;
期满出站后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并具有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材料的,也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具有入户地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补助标准:
 一次性2万元
优秀博士后表彰奖励
奖励对象:正在我省境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包括接受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招收项目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期满出站不超过6年现在浙江工作的原博士后研究人员。
奖励条件: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奖励人选: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的;
(五)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的;
(六)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才能,已成为我省某一学科领域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开辟了新的学科领域,对学科建设和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的
奖励标准:浙江省优秀博士后奖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名。获奖者由省人事厅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相关链接:浙江省博士后需求项目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