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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浏览:412

各流动站设站学院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2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中国博士后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议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面上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工作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5.注意事项:

     (1)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2)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申报程序

      1.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材料提交

      申请人在2022年8月24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学院或流动站。

      3.注意事项: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2)《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取消资助资格。

      (3)请申请人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中的面上资助评议标准,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增强申报材料竞争力。网上申请表“投送学科”指申请人项目所属的学科,并非指现所在的流动站。“研究方向”指申请人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申报题目可与进站研究题目不同,可选择研究水平最高的项目进行申报。

四、其他

     1.请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积极申请,在2022年8月24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在流动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核,并对照《指南》中的评议标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针对性指导,重点在申报材料是否突出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给予把关,并于2022年8月29日前通过基金申报系统向申请人反馈专家指导意见。博士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基金申报材料,并于8月31日前再次提交至基金系统。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2年度)》,知悉专家评审方式、经费使用、成果追踪等内容。(附件1)。

     3.申请书封面“投送学科名称”应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申报资助项目所属学科与申报人所在流动站所属学科可以不一致。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国家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请各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与合作导师主动沟通,认真撰写申报材料。

 


人事处博管办    

  2022年7月1日